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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表外業務風險外部監管創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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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對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巨額虧損事件和世界主要銀行因監管不力而造成倒閉及巨額虧損事例的反思,論證了應對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加強外部監管的意義。通過對目前國外銀行業監管模式的剖析,預測了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的未來發展趨勢。
關鍵詞: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
一、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監管的意義。
隨著表外業務,尤其是金融衍生市場的不斷發展,各國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也在不斷加大。自 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衍生產品市場上的巨額虧損事件屢屢發生。這些巨額虧損事件的背后隱含著許多發人深思的問題。商業銀行創新業務在給全球經濟帶來巨額收益的同時,也使商業銀行外部金融監管的有效性被大大弱化。相對于不斷飛躍發展的銀行業務創新,商業銀行外部的監管措施明顯的跟不上步伐。由于商業銀行自身的原因以及外部事件的風險干擾,使得銀行體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受到沖擊,商業銀行破產事件時有發生。這些事件給人們提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那就是在不斷創新的現代市場經濟中,除了商業銀行自身應該進一步加強內部風險防范措施之外,外部金融監管機構應對銀行業實現有效的監管。
國際銀行業不斷發展的實踐表明,穩定和高效的商業銀行監管目標對于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使商業銀行的資金得到合理的配置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才能使商業銀行既能提高經營效率,又能保持穩定發展,使兩者實現動態平衡,并且實施有效和最低成本的監管,是目前商業銀行監管創新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國際銀行業業務監管模式。
在銀行業監管發展的歷程中,由于各國不同的歷史背景、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的政治法律環境以及不同的金融發展狀況,使得不同國家商業銀行的監管模式存在較大差異。目前,世界各國商業銀行的監管機構主要分為三類:一是由各國財政部進行監管,二是由各國中央銀行進行監管,三是由專門的商業銀行監管機構予以監管。
而且,各國商業銀行監管機構并不一定都直接對商業銀行執行監管職能,是否直接執行監管職能要視各國商業銀行的發展狀況而定。因此,各國商業銀行監管執行機構又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由以上介紹的商業銀行的監管機構來直接執行監管職能。實行這種監管的國家有中國、日本、新加坡等國。第二類是由商業銀行的監管機構和其他機構一起共同執行具體監管職能,如美國、加拿大和法國等國就是這種情況。第三類則是由商業銀行監管機構授權監管執行機構來對商業銀行執行具體監管職能,如英國就屬這種情況。那么,按照商業銀行監管機構的數量和性質來劃分,各國商業銀行監管可區分為三種模式。
(一)一元化監管模式。
一元化監管模式主要是指由一國單一的中央銀行或者是專門的某個監管機構來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督管理,權利較為集中。屬于一元化監管模式的國家既包括像英國、新西蘭、葡萄牙、荷蘭、奧地利、盧森堡、意大利等這樣的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又包括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如埃及、巴西、印度等國。在社會主義國家,由于長期實行單一的計劃體制,金融結構較為簡單,所以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國家內部未曾專門設置監管機構來對商業銀行進行管理。直到 20 世紀 70 年代以后,隨著世界經濟的改革與發展,許多社會主義國家才紛紛開始建立專門的中央銀行,并由央行來對國內商業銀行實行監督和管理,所以,也屬于一元化監管模式。
(二)多元化監管模式。
多元化監管模式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監管機構共同對國內商業銀行實施監督和管理。根據監管權限的范圍是歸中央還是地方所有,又可將多元化監管模式劃分為兩線多家監管模式和一線多家監管模式兩類。
1.兩線多家監管模式。
兩線多家監管模式中的“兩線”是指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兩條線。“多家”是指有不只一家的監管機構來對國內商業銀行的經營實行監督。全世界實行這一監管模式的國家并不多,主要是些實行聯邦體制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如美國、加拿大等國采用它。在美國,聯邦和各州都有權對國內商業銀行發照注冊并實施監管。
聯邦一級的監管機構共有八個之多。它們分別是聯邦儲備體系、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財政部貨幣監理署、證券交易委員會、聯邦住房放款委員會、國民信貸公會管理局、國民信貸公會保險基金、聯邦儲蓄貸款保險公司。其中,聯邦儲備體系負責管理在州政府注冊的屬于非會員銀行的商業銀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負責管理在州政府注冊的屬于會員銀行的商業銀行,財政部貨幣監理署負責管理在聯邦政府注冊的國民銀行。這三個主要商業銀行監管機構的監管職能和監管方式基本相同,只是負責的范圍不同而已。
2.一線多家監管模式。
一線多家監管模式是相對于兩線多家監管模式而言的。這種監管模式的權利較為集中,由中央統一管理。中央一級又分別由兩個和兩個以上的機構來具體執行對國內商業銀行的監督管理。采用這一模式的國家主要有日本、德國、法國等國。
日本財政部的銀行局和國際金融局是國內商業銀行的主要監管機構,但日本中央銀行與這些機構緊密協商,共同完成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任務。在德國,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主要是由聯邦財政部代管的德國聯邦信貸機構監督局和德國中央銀行密切合作,共同行使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能。法國財政經濟部和法蘭西銀行作為管理全國金融業的最高政府機構,行使對整個金融業的決策和管理,但商業銀行的具體監管工作則由國家信用理事會、銀行規制委員會、信貸機構委員會和銀行委員會分工負責。
3.跨國化監管模式。
跨國化監管模式是指對跨越國界的經濟合作區域內的商業銀行實行統一的監督和管理的模式。采用這種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跨國的西非貨幣聯盟和中非國家銀行。如西非貨幣聯盟,它獨立于各成員國政府,在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實踐中堅持統一的銀行條例、統一的準備金率、統一的外匯儲備,并統一規定各國商業銀行的貼現總量。此外,它在每個成員國的代理機構還負責各有關國家地區性業務,并監督和管理該國商業銀行體系。總之,各成員國執行統一的金融章程。
三、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模式。
我國目前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主要是實行以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為主,商業銀行行業自律管理和社會中介監督管理為輔的監管模式。銀監會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中間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等規定,以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定期監管與非定期監管等手段,通過商業銀行管理檔案、風險監管檔案、風險狀況的定期通報以及特殊情況及時通報等形式,強化對商業銀行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的監督與管理。同時,通過建立同業公會,強化行業自律。并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提高商業銀行監管的透明度,促進我國商業銀行穩定健康的發展。
但是,由于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才正式履行原本由央行承擔的對銀行金融機構統一監管的職責,因此,在我國發展時間不長的銀監會在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監管的法律支持體系不夠健全,監管手段缺乏靈活性、規范性,同保監會、證監會兩大監管機構的協調監管方面仍未取得實際的效果等。這些問題都還有待進一步改進。
四、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的發展趨勢。
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在內涵上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對表外業務進行監管創新絕不僅僅是簡單的放松管制,而是應該對其重新建立新的管理規則。監管機構在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尤其是創新產品進行監管時應該在全面、慎重評估的基礎上采取更多有利于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走向規范化的監管創新手段。
隨著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產品創新的日益活躍,金融監管創新的任務也越來越重。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原有的運作機制已難以適應變化了的金融運作需要,落后的管理體制已成為商業銀行創新和發展表外業務的障礙。因此,要想推動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不斷發展,就必須對那些落后的監管體制、運作體制、人力資源配置體制進行改革,這也是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與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建立新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體制。
西方發達國家在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與發展的過程中大多經歷了“監管—放松監管—再監管”的過程。這個過程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反映了世界各國在表外業務監管實踐中的深化。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和表外業務的迅猛發展,客觀上也要求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控制系統,而應該是一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具有系統性、規范性、有效性的金融監管調控體系。這個監管體系應能使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實現監管目標的超前性、監管手段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監管過程的連續性、系統性等要求。為了達到這一要求,我們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創新經驗的同時,也應該努力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多層次、全方位的表外業務監管體系。
1.構建功能性創新監管模式,強化表外業務監管的法制建設。
隨著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其業務范圍已涵蓋證券、保險及銀行各業。而對于銀行、保險、證券業務的監管,目前在我國是分別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來進行分業管理。當存在表外業務創新產品的交叉業務時,三大監管機構就存在著無法實現共同協調監管的問題。為此,應該考慮構建一個專門的裁定機構來對表外業務創新金融產品的功能進行分析定性,以便能夠及時地解決創新產品的監管歸屬問題。
另外,為了促進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體制的構建,還應該進一步地健全和完善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法規的建設,增強表外業務監管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金融業的穩健運行。
2.健全商業銀行的互律監管系統,促進同業穩定健康發展。
銀行同業工會是一種自我管理、自我規范、自我約束的民間管理組織,它通過行業內部管理,有效地避免商業銀行之間的不正當競爭,促進同業之間彼此的理解與合作。他能夠幫助監管部門加強與商業銀行之間的信息溝通,在金融市場上起到了很好的潤滑作用,有利于維護金融市場的有序競爭。我國在 2000 年 5 月也成立了中國銀行業協會。該協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銀行業自我約束體系的進一步成熟。隨著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產品的不斷涌現,中國銀行業協會應在不斷完善表外業務產品的交易規則、職業道德標準,規范同業經營行為、協調行業交易糾紛等方面作出進一步地努力,以便更好地促進銀行同業間的相互監督約束和合作交流,使同業公會的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
3.強化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提高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的透明度。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經營行為、服務質量時刻都會受到公眾的關注和社會輿論的評價。因此,建立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系統是完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體系的有效辦法之一。這個系統可以通過建立社會舉報和具體的查處程度來形成強有力的社會監督威懾力,督促商業銀行合法合規經營表外業務產品。同時,還可利用一些社會監督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對商業銀行經營表外業務進行間接監督。社會監督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對外公布的表外業務財務數據的可信程度,并有助于社會有關方面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開展情況、經營績效和風險程度有一個較為理性和準確地判斷。
(二)構建與外部監管體系相適應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內控機制。
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發展經驗證明,沒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哪怕外部監管再有效力,也不可能有效的防止金融風險。當今,隨著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不斷發展,商業銀行的業務日趨復雜多變。無論是金融監管當局、行業公會還是社會監督都只能對商業銀行進行非現場檢查和非定期的現場檢查,無法替代商業銀行在日常業務中的自我約束。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系統是當前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創新的首要任務。
(三)建立有效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市場約束機制。
市場約束是保證商業銀行體系在整體上長期、安全、穩健運行的必要條件,也是現代商業銀行監管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國表外業務的監管創新在建立監管體系時,也要充分發揮市場約束機制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經營風險的控制作用,把建立健全商業銀行資信評估制度作為完善商業銀行監管體系的一項重要任務。同時,建立健全商業銀行表外業務信息披露的運作機制,如建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不僅披露商業銀行風險和資本充足率的狀況,還要披露其風險評估和管理的過程,使商業銀行能夠保持審慎經營。另外,還應加強媒體的監督,通過媒體的客觀真實的報道,及時披露和發現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經營過程中的問題,以形成強大的市場約束。
(四)加強國際間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的合作與交流。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到來,各國的金融監管已納入世界金融體系,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國際間監管的交流與合作。我國表外業務創新工具的市場交易目前已跨越國界。同時,隨著我國進一步放松對外資銀行的準入及業務范圍的限制,我國境內外資商業銀行也開始將更多成熟的表外業務產品投入到國內市場。這勢必增加了我國政府及金融監管當局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交易活動的監管難度。為此,我國在商業銀行監管創新的策略上要注意從國際銀行的整體發展來考慮商業銀行監管的政策取向。同時借鑒和吸收國際最新監管理念和經驗,提升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監管水平。
這就要求我們首先要加強國際監管的研究,增進與各國監管當局的交流與合作,充分交換有關信息,從而提高我國監管當局對表外業務的國際監管能力,有效防范金融衍生產品跨國交易的金融風險。其次,要重視與國際金融組織之間的合作,適應國際銀行業監管發展的潮流和變化。在制定有關表外業務的法規政策及管理條例時,要注意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這樣,既有利于有效制約外資銀行及境外銀行分支機構在我國從事各種高風險金融衍生產品業務,同時也有利于提高世界各國對我國金融監管能力的認可。最后,要借鑒國外先進的銀行監管理念和技術、方法,培育一支熟知國際銀行表外業務規則管理、擅長表外業務國際監管合作的具有綜合素質的監管人員隊伍,以全面提高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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