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4年法律權威與公正司法綜述論文
論文對絕大多數的朋友們來說是必不可少的,為了讓朋友們都能順利的編寫出所需的論文,論文頻道小編專門編輯了“法律權威與公正司法綜述2014年”,希望可以助朋友們一臂之力!一、法律權威與公正司法
但是,雖然法律權威的樹立依賴于法律制度化實施,但在法律權威與公正司法之間,我們不能簡單地劃等號。法律權威是公正司法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欲要仰賴法律權威推進公正司法,還必須要澄清下述幾個問題:
(1)公正司法依賴于司法權威,但司法權威并不等同于法律權威。在大陸法系國家,法律權威一般來說意味著具有內在和諧同一性的法律文本體系獲得普遍的尊重與服從,而司法權威則是法律權威的具體表現形式和實踐領域,司法能否贏得權威,法律權威只是一個基本前提,主要還得看人們對司法主體的信任程度、司法制度建構理性及其實踐效果得到認可的程度。司法公正必然以司法權威為基礎,得到社會認同的司法主體和有效的司法制度建構及其效果,必然意味著公正地司法。
但是,司法實踐中卻存在著把司法權威等同于法律權威,試圖僅通過國家賦予的外在強制力來撐持司法權威的不當做法,若如此公正地司法便無從實現。
(2)公正司法不僅是一個制度化問題,也是一個具體實踐問題。抽象的法律規范和公正司法理念要落到實處,就必須要有一個適當的制度安排。好的司法制度安排能使好的司法者更好地公正司法,壞的司法者較少地破壞公正司法;而壞的司法制度安排會使好的司法者無法公正司法,壞的司法者更容易地破壞公正司法。
(3)公正司法不僅是一個依法裁判問題,也是一個深層次文化問題。
司法是一個以既有法律涵攝案件事實的過程,首先,公正司法要求司法者依法裁判,以公正的方式方法對待和解釋法律。在一個追求并遵循法治的國度,法律一般都蘊含“秩序、公平和自由”等基本價值,司法者必須依法裁判才能體現并實踐法律中蘊含的這些基本價值。
其次,公正司法必須要考慮裁判的實際效果和當代社會真實的規范狀況。何謂公正?只有一個社會能夠接受的,才能說是真正的公正。站在規范立場上來看,只有符合一個社會基本規范要求的裁判行為才能說是公正的。
但是,雖然在現代社會,法律越來越成為主導型規范力量,但并不是所有法律都具有社會規范的獲得廣泛認可的特征,這就是說,依據法律作出的司法裁判,并不一定符合基本社會規范所要求的公正。因此,公正司法必須要考慮裁判的實際效果和當代社會真實的規范狀況。
二、持續地推進司法公正
上述多角度多層次地分析旨在呈現公正司法不同向度的本質規定性,為持續地推進司法公正提供一個綜合考量的語境。但是,結合當代司法實踐特點,持續地推進司法公正還必須要進一步合理建構司法制度和采取具體措施,切實將下述幾點落到實處:
(1)遵循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司法具有實踐具體性的特點,一方面它既是針對具體案件的又總是處于特定社會語境中的。這就要求,司法必須針對具體案件而為裁判行為,并適時適當地回應特定時代對于司法實踐的特殊要求。毫無疑問,回應時代發展特殊要求的司法實踐必須大體上符合司法自身發展規律,并遵循建設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只有如此,特定時代條件下具體的司法實踐才既能呼應于特定時代公正司法要求,又能符應于建設法治社會這一長期目標提出地持續推進公正司法,長久實現司法公正的需求。但是,如果過度迎合特定時代特殊的正義性需求,司法實踐就可能偏離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及其自身發展規律,不利于長久司法公正目標的實現。
(2)凸顯司法者司法實踐中的主體性功能。法律體系的形成意味著中國法治發展由立法中心向司法中心的轉型。在任何真正司法中心的法治實踐中,司法者(法官)無疑都會以某種有效方式發揮著重要作用。所謂司法,簡單說來,就是法官將規范與事實有效結合產出合法正當而又具有社會說服力的裁決過程,因此,在成文法國家,從制度設計而言,法官不該是立法者而應當是法律解釋者和富于創造性的造法者;而從事實闡釋角度來看,法官不僅要是事實構成的有力建構者更應該是生活事實的深刻理解者。
但是,在長期立法中心的法治發展模式下,司法者在司法實踐中的主體性地位尚未得以足夠重視,欲要深入推進法治和提高司法能力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公正司法需求,我們就必須提升其在規范意義和事實建構方面的作用,凸顯其主體性。而在筆者看來,法律實證主義固然是法律和法治的意義脈絡的構架性理論,其對法治發展的意義始終不可或缺,但法律溝通之緯視野中的社會事實面向的邁向規范接受者的法理學才更可能勾勒和型塑出具有實質性意涵的真正的法律和法治。
縱觀近年來,無論是立法、司法領域的理論研究還是具體的法律實踐,這種法律溝通之緯視野中的社會事實面向的邁向規范接受者的法理學都不同程度地顯現出來。因此,我們有理由期待,司法者在司法中心的法治實踐中的主體性會逐步得以提升,其也才能以更積極地態度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才能切實得以推進。
(3)切實推進公開審判制度,通過切實措施呈現具體案件事實的真實景況。司法公正首先必須以正當法律程序呈現出來的事實為基礎,在遮蔽或歪曲的事實基礎上做出的司法裁決不可能有所謂公正。正當法律程序最基本要求是公開,通過切實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將事實呈現出來,這一點對處于初期法治發展階段的當代中國來說更是如此。但是,司法呈現真實的程度和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現實的社會環境與條件。
長久以來,我們往往基于某種主觀目的,習慣于通過“坐而論道”的方式來思考和呈現客觀事實,也往往把邏輯思維和在事實面前進行抽象思維混為一談,習慣于通過制式的想像來思考和呈現客觀事實,但卻忽略了事實本身的本質規定性和基于此一規定性進行抽象思維而可能生發出來的各種真理和正義性因素。
故此,我們要達致通過呈現真實實現司法公正之目的,不僅“應該發現真實,在真實的知識中重新發現真理”,而且必須要抑制和摒棄我們所習以為常的慣性思維方式,學會在事實面前進行抽象思維,培養根據事實進行思考的思維習慣,養成和塑造條分縷析的規范實證分析的思維模式,并將之切實地運用于公開審判制度等司法實踐的各個領域和層面中去,唯有如此,法治之于我們,才不僅僅只是依法治國的方略而可能內化為司法實踐真正構成部分,持久性司法公正才可能實現。
【法律權威與公正司法綜述論文】相關文章:
醫學論文綜述內容要求及綜述范文11-14
本科論文文獻綜述11-13
綜述論文范文07-14
論文文獻綜述怎么寫11-15
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綜述10-26
護理綜述論文范文10-06
刑法論文文獻綜述范文10-05
關于法律的論文11-02
法律類的論文10-08
本科英語論文文獻綜述10-06